2007年2月27日 星期二

著作權聲明

 感謝嚕嚕米告知喵魚作品被模仿的事情

 

 關於在創意市集中,經常會發現有人

 仿造他人創意心血,從中獲利的情形

 實在令創作者難過、擔心。





在此,喵魚再次聲明,此網站中的作品、圖文,著作權均為喵魚所有

喵魚也做好了著作權訴訟所需的舉證資料。



拜託支持喵魚的朋友們,若有發現仿造喵魚商品的網站、商品...

請務必告訴喵魚喔,謝謝。

(網誌中ctrl+ v 可貼上資訊,或至留言版,可按右鍵貼上)



所以,請勿仿造,或轉為其他商業用途。

為減少此類風氣,若仿造經過查證屬實,喵魚必定舉證訴諸法律。



以下,提供一些在經濟部智慧財產找到的資料

提供創作者了解(記得要自我保護喔),以及其他朋友參考如何避免觸法



以下文章引用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




有人抄襲了我的心血,該怎麼辦?
 



  不論學生、上班族或是Soho族,都有可能遇到自己的辛苦創作,在未經同意的情形下而遭他人利用。如果他人的利用是合法、合理的使用,就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;反之,如果他人沒有合理使用的情形,也未經著作權人的同意就使用別人的著作,那就是侵害著作權的違法行為。著作權法所稱的「著作」,包括文學、科學、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,共分為十一類,它們都受到著作權的保護,包括:語文著作,音樂著作,戲劇、舞蹈著作、美術著作、攝影著作、圖形著作、視聽著作、錄音著作、建築著作、電腦程式著作及表演等。


  當著作權受到侵害時,著作權人可以依著作權法第六章「權利侵害之救濟」的規定要求侵害人負民事上損害賠償責任;也可依照著作權法第七章「罰則」的規定,訴請法院對侵害人論罪科刑。不論是民事上的救濟或刑事上的追訴均由司法機關受理訴訟後,依法裁判,若不服司法機關之判決,可依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規定之程序提起上訴,以資救濟。



所以,有人抄了您的心血,不法侵害您的著作權時,不要猶豫,要勇於依法主張權利,這樣,尊重著作權的觀念,才可以在我們的社會落實生根。




 


 



 對著作人賦予公開傳輸權之後,除了合理使用情形外,一般人在網路上有哪些應該注意的問題? 



(
) 在網路上將文章、圖畫、音樂或影片等著作上載,下載,轉貼,傳送,儲存,都是屬於重製的行為,如果未經同意的話,將會侵害到著作財產權人的重製權。


(
) 著作人在網路上的權利,除了重製權之外,另外還享有公開傳輸權,所以重製別人的著作,放在網站上提供給大家瀏覽,觀賞或聆聽,除了要取得重製的授權外,還必須取得公開傳輸的授權。


(
) 凡是未經著作權人同意,把別人的著作放在網路上讓更多的人瀏覽、觀賞或聆聽,不但會造成侵害重製權的問題,還會侵害到著作財產權人的公開傳輸權。所以透過網路交換軟體將儲存在電腦中別人的著作檔案,主動提供網友下載,以及喜歡把各種資訊貼上網讓大家共享的人,要特別注意了,不要因為一時的疏忽,造成違反著作權法的困擾。


(
) 各個網站或BBS
站的版主,對於網友貼上網的文章、圖畫、音樂或影片,如果不確定是作者同意在網路上流通的,最好刪除,免得無端發生侵害公開傳輸權的糾紛。





另外,由於著作權是在作者完成當時就立即享有的,無需申請

所以,對於著作的舉證十分重要,例如完成時間、製作過程....等

(長期支持喵魚布娃的朋友,了解喵魚作品的構思、完成時間...等,也可成為證人吧?)



以下,喵魚提供創作者有關於舉證的資訊。加油加油!!!要懂得保護自己





 
著作人舉證之事項   以下文章引用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







竊取他人創意所衍生出來的商品,終究走不長久....



希望大家都能發揮自己的特質,創作出屬於自己創意的獨特作品喔









 


 



 


 


8 則留言:

  1. 很高興這件事情完滿落幕囉~~ 創作人的心血結晶真的是很需要被尊重的

    妹子~~ 加油阿~~ 姐姐永遠支持你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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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dear 喵魚:

    是呀~個人的創作空間是需要大家彼此尊重的

    妳是一個很優秀的創作手做家~~要繼續加油喔

    也很替你開心 這件事能和平收場

    人家說:不經一事!不長一智!

    我想 這對她或你都是這樣的吧

    要繼續堅持下去喔 加油哩

    ps~大左收到棉花糖愛情娃嚕 真的很sweet

    哇!愛死了 我都想做他女朋友嚕

    嗚嗚......不管啦!!人家也要啦~挖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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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感謝大家給喵魚的支持鼓勵,

    這次有關商品受到仿造的問題,

    其作者很誠懇的留言給喵魚了,

    相信他也是一時沒注意到

    當創作成為[商品]時,需要謹慎留意的問題,



    因此,事件告一段落囉!!(^_^)



    喵魚祝福這位創作者,為避免造成他的困擾

    也把相關留言刪除了~~~

    (謝謝各位網友對喵魚的關心~~好愛你們喔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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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今天去那個傳說中的仿製者blog看了看,相關文章己被刪除了,本來還真

    想看看她模仿喵魚的炸頭小兔(我的黑查克)被她作成什麼樣子哩!但已

    經看不到了,不過整件事情能解釋清楚,圓滿落幕就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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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真相在人的心中

    事實只有一個

    人在做天在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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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不好意思....

    我是上面發引用通知的spoonbill

    因為PO的時候沒有用好

    所以變成引用兩次



    喵魚講的話很有道理

    所以藉轉到我的部落格當中

    希望可以引起更多人對於著作權的重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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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呵呵~~~歡迎引用喔~~大家一起保護自己的創作吧



    spoonbill228一樣也做布娃

    用同樣的材質,做出自己的個人風格

    好棒(^_^)!!



    一起加油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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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喵魚你好...無意間瀏覽到這篇文章...我也非常認同..

    可是有些情況是... 個人創作也難免有些許與他人相雷同之處..該如何



    辨誰才是仿冒者呢,因為先前有買過別的商品...2人都說自己才是原

    創...真是有點搞不清楚@@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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